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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买34层住宅收房时发现只建32层 业主维权十三年未果

导读 西安一男子13年前买下34层住宅,收房时发现楼只建到32层,根本不存在34层。沈先生在2013年支付11 77万元首付款购买"加贝花园"项目一套34层

西安一男子13年前买下34层住宅,收房时发现楼只建到32层,根本不存在34层。沈先生在2013年支付11.77万元首付款购买"加贝花园"项目一套34层住宅,合同约定2015年交房。但开发商逾期两年后通知收房时,他才得知整栋楼只有32层,自己购买的楼层根本不存在。更离谱的是,开发商至今只退还7万元,剩余款项以没钱为由拖延不退。更让人费解的是,合同上的开发商声称该项目不是他们开发的,街道办也表示不清楚小区是谁建的。这起购房纠纷暴露出小产权房建设乱象,规划手续不全却能建成并销售,最终导致购房者权益受损,维权之路漫长而艰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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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1:购房合同楼层与实际不符,开发商要承担什么责任?

回答1: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楼层与合同约定不符,属于严重违约行为。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解除合同、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、赔偿损失等。如果开发商无法交付合同约定的楼层,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主张赔偿,赔偿金额可包括购房款利息、房屋价值差额损失等。

问题2:小产权房购买存在哪些风险?

回答2:小产权房因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未缴纳土地出让金,无法获得国家颁发的产权证,存在较大风险:一是产权不受法律保护,交易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;二是无法办理银行贷款和抵押;三是遇到拆迁时补偿标准不确定;四是开发商资质和项目手续往往不全,容易出现像本案中的规划变更、楼层减少等问题;五是维权困难,一旦出现纠纷,购房者很难通过正规法律途径获得有效保障。